统一价值论的核心思想是“价值以能量为核心”,显然这个命题能否成立,关系到整个“统一价值论”是属于真科学还是伪科学的大问题。数理情感学的核心思想是“情感以价值为核心”,同理这个命题能否成立,关系到整个“数理情感学”是属于真科学还是伪科学的大问题。
充分了解“情感以价值为核心”形式简单而内涵深刻的命题,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情感与价值的哲学关系
由于情感的本质就是人脑对于事物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因此情感与价值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显然,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价值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也是价值理论和情感理论的基本问题。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好这个问题,就不能唯物地、辩证地处理好其他相关的情感理论问题,就不能透过变幻莫测的情感现象发现其内在规律性。价值与情感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情感以价值为基础
情感是人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偏差,甚至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完全的颠倒,但从总体上讲,情感的变化总是以价值为基础,主要表现在:情感的基本状态取决于价值的基本状态,情感的总体规模取决于价值的总体规模,情感的变化范围取决于价值的变化范围,情感的作用方式取决于价值的作用方式,情感的强度与方向取决于价值的大小与正负,价值一旦变化,情感迟早要发生变化。
2、情感对价值具有反作用
情感对于价值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可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情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压抑、诱发、转移、强化或诱导人对某种价值的需要,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生存环境和发展方向。人有时可以有意识地压抑自己对于某种价值的情欲,时间一长了,人对这种价值的客观需要发生了改变,这种情欲就基本上消失了;人通常愿意主动帮助那些主观感觉良好的人,回避那些主观感觉不好的人;人有时在某个地方工作得不开心,就主动辞职,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二是人在情感的驱动下,可以对事物施加反作用力,并使之发生价值增值。这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当然,这种反作用不能任意地和无限地施加,它在整体上受制于或服从于价值对情感的决定作用。
二、情感与价值的逻辑关系
情感与价值的逻辑关系表现在许多方面,主要有:
一是它是一种多元变量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一元变量的对应关系。
二是它是一种统计概率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个体动力学的对应关系。
三是它是一种时间上的同向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时间上的同步对应关系。
四是它是一种联系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孤立的对应关系。
五是它是一种多形式上的价值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一形式上的价值对应关系。
六是它是一种多层次上的价值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一层次上的价值对应关系。
七是它是针对事物的价值特征,而不是针对事物的其他特征。
八是它是一种动态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静态的对应关系。
九是它是一种复杂的、对立统一的对应关系。
十是它是一种非线性的对应关系。
十一是它是一种三因素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因素的对应关系。
三、情感与价值的数学关系
1、价值观与情感的数学定义
事物的价值特性主要包括两个重要参量:价值量与价值率。其中,价值率是指价值系统在单位时间内产出价值量Qo与投入价值量Qi之比值称为价值率,用Ψ来表示,即
Ψ=Qo/(Qi×T)
式中,Qo为产出价值量,Qi为投入价值量,T为时间。
根据“统一价值论”所提出的“最大价值率法则”:事物的价值率决定着该事物的价值收益率或价值增值速度的变化情况,从而决定着主体对于该事物的根本态度,由此可见,“价值率”是所有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特性。
事物的价值率作为一种重要的客观存在,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头脑中,从而形成了“主观价值率”。主体对于所有事物所产生主观价值率的集合,就构成了主体的价值观。由此给出价值观的数学表达式。
价值观:主体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数学矢量,称为该主体的价值观(或价值观矢量),用W来表示,即:
W={ω1,ω2,…,ωn}
主体所有活动的价值率取其平均值就构成了“中值价值率”,它反映了主体(个人、集体和社会)的价值创造能力或本质力量。事物的价值率与主体的中值价值率之差值,就构成了“价值率高差”。根据“中值价值率分界定理”和“价值率高差分界定律”: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主体就会扩大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相反,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小于零时,主体就会缩小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
由此可见,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特性参量,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人对该事物基本的“立场、态度、原则和行为取向”,决定着人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方式和投入规模,因而必然会反映了人的头脑中来,形成一种特定的主观意识——情感。为此,对情感作出如下数学定义:
情感的数学定义:人对事物的价值率高差△Ψ所产生的主观反映值,定义为人对该事物的情感,用μ来表示。
根据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事物的情感强度μ围绕事物的价值率高差△Ψ上下波动,即
μ≒△Ψ
2、情感强度第一定律
情感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值,虽然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根本上决定着人的情感强度,但在一般情况下,情感的强度并不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成正比,而是一种特殊的函数关系。
外界某种物理刺激或化学刺激可以引起人的相应感受器官的反映,而每一种感受器官只对一种或两种形式的能量特别敏感,如眼睛对于光能,耳朵对于声能,皮肤对于热能和机械能,舌头对于化学能等。心理学指出,刺激强度与感觉强度服从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刺激强度的增加量与刺激强度之比值为一常数。
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反映,其发生过程实际上是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特性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它与一般意义的刺激与感受生理过程的不同之处在于:刺激信号不是事物的物理或化学特性,而是事物的价值特性。在事物的所价值特性中,“价值率高差”是最重要的价值特性,它在根本上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决定着人类主体对于它的根本态度,因此也是构成情感刺激的基本要素。
既然情感的产生过程是一种特殊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那么情感强度与相对价值强度(即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关系同样应该遵循“韦伯定律”和“费希纳定律”,由此可得
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即情感强度对数正比定律):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即
μ=Kmlog(1+ΔΨ)
其中,Km为情感强度系数,ΔΨ为价值率高差,μ为情感强度。
此外,在情感强度第一定律的基础之上,还可以推导出情感强度第二定律和情感强度第三定律。
四、情感与价值的功能关系
人为什么会有情感?数理情感学认为,情感的本质就是人脑对于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情感与价值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人类之所以拥有如此复杂多样的情感,其根本的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的价值关系、正确地识别他人的价值关系、正确地计算自己或他人的价值关系、有效地消费自己的价值资源、有效地创造更多的价值资源。归纳起来,情感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或意义。
1、价值识别功能(或评价功能)
情感的第一个功能就是帮助人如何来正确地识别价值的大小,具体而言就是识别事物的价值率大小:价值率越大的事物,就越能引起人的正向情感;价值率越小的事物,就越能引起人的负向情感。人只有正确地识别事物的价值(即评价事物),才能正确地选择事物,以确定正确的价值目标、行为方案和具体价值事物。价值的识别实际上就是人对于事物客观价值所进行的主观判断或主观评价,因此价值识别功能也就是评价功能。
2、价值表达功能(或表情功能)
情感的第二个功能就是帮助人如何来正确地表达价值的大小。人与人之间为了更好地实现分工与合作,一方面必须及时准确地识别他人的价值状态,另一方面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他人表达自己的价值状态与价值关系,包括个人的价值需要、价值观、健康、能力、素质、地位、职业、学识等,这就需要借助语言表情、面部表情、姿态表情、仪表服饰等具体的价值表达方式。由于人对于价值的表达是通过人的各种表情方式来完成的,因此价值表达功能也就是表情功能。
3、价值计算功能(或情感计算功能)
情感的第三个功能就是帮助人如何来正确地计算价值。各种客观事物的价值状态通过情感来识别以后,再通过情感的相应运算方式来计算各种客观事物之间的价值联系,通过意志来计算自己的相应行为所产生的价值,并选择出最佳的行为方案。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价值系统,有着非常复杂的价值表现形式,各种价值事物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内在联系和变化规律,人类通过相应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来评价和计算各种事物(包括自身行为)的价值,从而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确立正确的价值目标和行为方案。人的意志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情感,它是人的各种行为的价值关系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在于引导人如何正确的认识、设计和利用自身各种行为的价值。由于人就是通过认知、情感和意志来共同完成对于各种事物(包括自身行为)的价值计算过程,因此价值计算功能实际上也就是情感计算功能。
4、价值消费功能(或情感享受功能)
情感的第四个功能就是帮助人如何来正确地消费价值。一般来说,具有正向价值的事物能够使人产生愉悦的情感,从而可以加强人对于该事物的消费规模或消费速度;具有负向价值的事物能够使人产生痛苦的情感,从而可以削弱人对于该事物的消费规模或消费速度。人类借助于情感来正确地引导人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取向,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价值消费的效率性。由于人对于生活资料的价值消费过程实际上就是人对于情感的享受过程,因此价值消费功能也就是情感享受功能。
5、价值创造功能(或情感创新功能)
情感的第五个功能就是帮助人如何来正确地创造价值。一般来说,具有较大价值率的事物能够使人产生强大的推动力来发展和创造该事物;事物的价值率越小,人对于发展和创造该事物的积极性就越低。人总是倾向于选择和趋近于具有“真善美”的价值事物,倾向于抛弃和远离具有“假恶丑”的价值事物,具体表现为:价值率较高(或较低)的思维类价值事物就能使人产生“真”(或“假”)的情感,从而促使人最大限度地发展和创造价值率较高的思维类价值事物;价值率最高的行为类价值事物就能使人产生“善”与“恶”的情感,从而促使人最大限度地发展和创造价值率较高的行为类价值事物;价值率最高的生理类价值事物就能使人产生“美”与“丑”的情感,从而促使人最大限度地发展和创造价值率较高的生理类价值事物。由于情感来源于价值,价值在数量上的增加必然导致情感在总量上的增加,价值在内容上的创新必然导致情感在形式上的创新,人类不断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也就是人类不断追求真善美情感的过程,因此价值创造功能实际上也就是情感创造功能。
五、情感与价值的决定性关系
情感与价值的决定性关系可表现在六个方面:
1、情感起源取决于价值起源
价值的起源经历了从无序化无机能量、无序化有机能量、无序化高分子能量、准有序化多分子体系能量(即准价值)、生物化学能(即原始价值)五个阶段。
情感的起源经历了从无机化学反应、有机化学反应、有机高分子聚合反应、有机多分子体系链式反应、原核生命的趋性反应(即原核趋性)五个阶段。
“生物化学能”就是最原始的价值,“原核趋性”就是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情感是由最原始的价值来决定的。
2、情感进化取决于价值进化
情感的进化经历了无机能趋性、有机能趋性、感性情感、知性情感、弹性情感、理性情感六个阶段。
价值的进化经历了无机能价值、有机能价值、要素性价值、生理性价值、个体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六个阶段。
总之,情感进化的六个阶段与价值进化的六个阶段完全是一一对应的,情感进化是由价值进化来决定的。
3、情感分类取决于价值分类
情感分类与价值分类的对应关系主要表现在:根据价值正负变化方向的不同,情感可分为正向情感与负向情感;根据价值强度和持续时间的不同,情感可分为心境、热情与激情;根据价值主导变量的不同,情感可分为欲望、情绪与感情;根据价值主体的类型的不同,情感可分为个人情感、集体情感和社会情感;根据基本价值类型的不同,情感可分为真假情感、善恶情感和美丑情感;根据价值目标指向的不同,情感可分为对物情感、对人情感、对己情感和对社会情感;根据价值作用时期的不同,情感可分为追朔性情感、现实性情感和期望性情感;根据价值动态变化的特点,情感可分为确定性情感、概率性情感;根据价值类型的不同,情感可分为生产性情感与消费性情感;根据价值层次的不同,情感可分为代谢性情感、生理性情感、个体性情感和社会性情感;根据价值载体的不同,情感可分为社会类情感、自然类情感。
4、情感特征取决于价值特征
情感的动力特性是指情感在其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变化特性,主要包括强度性、稳定性、偏好性、细致性、层次性、效能性、周期性和时序性八个方面,其中,情感的强度性和稳定性是情感最重要的两个动力特性。数理情感学认为,人的情感强度主要由价值强度来决定,并且服从“情感强度第一定律”,价值强度就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即事物的价值率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之差);情感的稳定性在根本上取决于价值关系的稳定性,情感的波动度取决于价值的波动度;情感的偏好性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对于某些事物的价值强度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情感的细致性取决于人对于价值关系细微变化的敏感性;情感的层次性主要取决于价值的层次性,人的价值可分为社会性价值、个体性价值、生理性价值、代谢性价值四个层次,那么,人的情感也可分为社会性情感、个体性情感、生理性情感、代谢性情感四个层次;情感的效能性主要取决于人对于价值关系进行行为转化的效能性,用行为反应系数来衡量;情感的周期性变化主要取决于价值关系的周期性变化;情感属性的发展时序主要取决于价值特性的发展时序。
5、情感变化取决于价值变化
根据情感的数学定义,情感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值。虽然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根本上决定着人的情感强度,但在一般情况下,情感的强度并不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成正比,而是一种特殊的函数关系。
根据“情感强度第一定律”,情感强度的变化完全取决于价值率高差的变化,即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
6、情感规律取决于价值规律
人类有许多的情感规律,而在所有情感规律的后面,都隐藏着特定的价值运动规律。可以说,所有的情感规律都是价值运动规律的主观表现形式,并且都可以通过相应的价值规律推导出来。例如,物以稀贵规律、喜新厌旧规律、难贵易贱规律、逆反强化规律等,可由“边际效用规律”推导出来。又如,爱屋及乌规律、以己度人规律、对号入座规律等,可由“价值关联性传递规律”推导出来。再如,强度性与效能性互反规律、逆反强化规律等,可由“利益为本规律”推导出来。